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日语系“卡西欧公司”奖励金评选办法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日语系“卡西欧公司”奖励金评选办法
(试 行)
一、 评选范围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日语系在读学生。
二、 奖学金额度及名额设置
奖学金名额:5名
奖学金额度:人民币3000元整
二年级:2名 (日语国际能力等级测试二级考试1名 奖金600元整;日语国家专业四级考试1名 奖金人民币600元整)
三年级:1名 (日语国际能力等级测试一级考试 1名 奖金600元整)
四年级:2名 (日语国际能力等级测试一级考试1名 奖金600元整;日语国家专业八级考试1名 奖金600元整)
三、 具体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
(1) 该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每年3月份进行,颁奖仪式与每年度4月份日语系学生奖学金颁奖仪式一同举行。该评选综合去年度两次日语国际能力等级测试成绩(7月份、12月份)或日语国家专业考试成绩,在同等对象,同等考试情况下,对两次考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在此基础上进行评选。(以下日语国际能力等级测试一级成绩简称一级成绩,日语国际能力等级测试二级成绩简称二级成绩)。
(2) 具体评选程序:
① 对象:日语系二年级学生
评选标准:综合去年度两次日语二级成绩(7月份,12月份)及去年度国家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在同等对象,同等考试情况下,对考级成绩进行统计,分别得出日语一级考试及专业四级考试成绩排名,择优评选,在此基础上进行该项目的奖学金评选。
注:若日语系一年级学生有在同期参加二级考试,也可纳入参评范围。
② 对象:日语系三年级学生
评选标准:综合去年度两次日语一级成绩(7月份,12月份),在同等对象,同等考试情况下,对考级成绩进行统计,得出日语一级考试成绩排名,择优评选,在此基础上进行该项目的奖学金评选。
注:若日语系一年级、二年级学生有在同期参加一级考试,也可纳入参评范围。
③ 对象:日语系四年级学生
评选标准:综合去年度两次日语一级成绩(7月份,12月份)及去年度国家日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在同等对象,同等考试情况下,对考级成绩进行统计,分别得出日语一级考试及专业八级考试成绩排名,在此基础上进行该项目的奖学金评选。
四、 所确定的人选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表现优良;
②遵守学院及各系各项规章制度,大学入学至评选时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③未曾获得过我系授予的“卡西欧公司”奖励金获得者称号;
④上年度日语专业课程(必修课及选修课)无挂科者;
五、 同等成绩条件下,将由系主任、任课老师及辅导员综合其日常在校表现进行审核。
六、 审核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张榜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学金。
七、 本评选办法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日语系负责解释。
八、 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日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