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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扣补扣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部审核:admin来源:日语系新闻中心点击数:530更新时间:2014-11-10

各院系:

经研究,决定于1114(周五)和1119(下周三)代扣2014社保年度(20147月至20156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一、代扣范围

(一)上学期医保欠费的在校老生;

(二)上学期未参保本次补充参保的在校老生;

(三)首次在校参保的2014级新生。

二、代扣标准

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的通告》,20147月起,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政府补助480元。

三、代扣时间

11141119

四、代扣方式

学院从每位参保学生的中国银行卡中代扣120元。

请各系通知学生在1114确保中国银行卡内余额不低于120元。

特此通知。
学工部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