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扣补扣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经研究,决定于
一、代扣范围
(一)上学期医保欠费的在校老生;
(二)上学期未参保本次补充参保的在校老生;
(三)首次在校参保的2014级新生。
二、代扣标准
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的通告》,2014年7月起,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政府补助480元。
三、代扣时间
四、代扣方式
学院从每位参保学生的中国银行卡中代扣120元。
请各系通知学生在
特此通知。
学工部
二○一四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