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厦门中日交流之窗”工作人员(学生)招聘公告
我校与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日中交流中心达成协议,该中心将在我校开设“厦门中日交流之窗”。我校作为主办单位负责“中日交流之窗”的开设与日常维护、管理等总体运营工作。该交流之窗计划于10月份在我校正式揭牌开放,现面向我校学生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 1.选聘对象: 日语系学生或我校其他院系有一定的日语能力、曾自学日语或选修过我校《大学日语》课程、第二外语为日语的学生。对日语学习、日本文化有较强的兴趣,乐于参与或组织各类活动。 2.选聘人数:8-10人(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即2016级、2017级学生,下学期转大二、大三) 同时也欢迎优秀的2015级同学参与。 3.聘期:1年 4.上学期成绩无挂科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5.有责任心、做事认真负责,能较好地完成分配的工作。 6.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能配合指导老师及其他成员完成各项工作。有创意、有想法,具备一定的活动策划能力。 7.有美工、摄影、图片制作、视频制作特长的同学优先考虑。 8.由于可能有值班的需求,特别欢迎厦门地区及漳州地区同学报名。 二 工作内容: 交流之窗将在我校图书馆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成员需要负责平时的维护工作(对场馆内的日本报刊杂志等资料进行管理、接待来访客人、对场所环境及物品进行维护);协助完成每年的各项中日交流活动的宣传、组织举办;在中心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完成其它的事务。 三 其它说明 交流之窗将以学年为单位,为工作人员颁发一定的工作报酬。中心指导老师或学生表现优异者将有机会被基金会招待赴日本交流访问(公费),成员学生申请日本国际交流基金项目可有优先权。 四 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下载本通知附件报名表,详细填写完后将报名表文件名更改为“姓名+交流之窗报名表”,于5月27日(周日)之内发送至日语系林老师邮箱进行报名:369434665@qq.com.请注意报名要求及报名截止时间。 |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及日本文化中心介绍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前身是1972年为推进日本的国际文化交流事业而设立的专门机关,是由外务省管辖的特殊法人(注:外务省即日本外交部)。2003年10月2日起变更为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英文名称是:The Japan Foundation)。日本国内设有本部和京都分部及两个附属机构(日语国际交流中心和关西国际中心),在国外21个国家和地区设有22个海外事务所,以政府出资(1,110亿日元)作为财政基础,以运用政府资金获得的收入,从政府处得到运营补助金和民间的捐赠作为补充。
建立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的目的是“通过综合并有效的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事业,加深各国对日本的了解,增进国际相互理解,在文化和其他领域对世界做出贡献,以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国际环境和维持并发展和谐的国际关系。” 基金会根据外务省提出的中期目标开展工作,主要为促进文化艺术交流、援助海外的日语教育和学习、促进海外的日本研究和知识交流以及提供信息援助国际交流。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为推进与中国的文化交流活动,于1994年3月在北京设立事务所。2008年5月,中 日两国政府签署《日本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后,同年8月1日正式更名 为日本文化中心。中心主要负责国际交流基金会的各项中日活动组织及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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